在西方,上流社會家庭往往有自己固定服務的律師事務所,而且很多律師事務所已有百年歷史,所以人們往往將遺囑交給自己的律師。
在德國,法律規(guī)定當事人立遺囑后,都要到當?shù)氐木用裆矸莸怯洐C構進行備案。在日本,許多老年人將遺囑交給銀行保管,并委托銀行代為轉交給家人。
在新加坡,由于缺少百年歷史的律師事務所,為服務老百姓,新加坡政府于2003年成立了全球首個遺囑登記局,受到了老百姓的普遍歡迎。
京ICP備12020470號-1 京公網(wǎng)安備11010202009410號
版權: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 未經(jīng)書面授權禁止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