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2日,著名作家瓊瑤女士在網(wǎng)上公開了一封寫給兒子、兒媳的信,對自己的身后事做出交代和安排。
在文中,瓊瑤女士以豁達的心態(tài)面對即將到來的死亡,希望不因為后輩的不舍,而讓自己的軀殼被勉強留住而受折磨,讓她沒有痛苦地死去。
回顧了自己的一生,在耄耋之年瓊瑤女士感謝上天的恩寵,認為自己沒因戰(zhàn)亂、天災、意外、疾病等原因離開,由此感到對生命的格外敬畏和珍惜。
她把自己遺愿取名為:預約人生美好的告別,希望人生能“生時愿如火花,燃燒到生命最后一刻。死時愿如雪花,飄然落地,化為塵土!”在死亡面前能帶著“寧靜而美好”的離開,她的遺愿跟她的作品一樣“纏綿悱惻、細膩綿長!
想得很明白的人,大作家就是不一樣。
她對兒子、兒媳聲聲叮囑:
1、表示自己以后無論生什么重病,她都不動大手術(shù)、不送加護病房、不插鼻胃管,各種急救措施也不需要,只要讓她沒痛苦地死去就好,支持“安樂死”,要求有尊嚴的死亡。
2、無須用任何宗教的方式悼念,火化后采“花葬”方式,不發(fā)訃文、不公祭、不開追悼會,更說不設靈堂,不要出殯,盼一切從簡。
人生匆匆地來了,又匆匆地走了,我們都是這個世界的匆忙過客……
面對死亡,作家瓊瑤將人世看得那么清楚、淡泊,她理性和闊達的人生態(tài)度真值得我們學習。
那么,到底瓊瑤的遺愿能不能實現(xiàn)呢?
1、“安樂死”在中國是違法的,是禁止實施的行為。
根據(jù)現(xiàn)行《刑法》解釋,安樂死屬于故意殺人罪,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(guī)定:故意殺人的,處死刑、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故意殺人罪是行為犯罪,只要行為人實施了故意殺人的行為,就構(gòu)成故意殺人罪。
雖然安樂死在國內(nèi)有很多爭議,有人認為醫(yī)生的道德責任是救死扶傷,任何安樂死都被認為是不道德的,在中國的社會背景中,“孝道”是人們認同的倫理價值取向。也有人認為無法醫(yī)治的長期病癥,到了晚期或不治之癥,對病人造成極大負擔,可以用人道方法讓病人在無痛苦的狀態(tài)中結(jié)束生命。
不管怎樣爭議,從1987年以來,歷屆人大代表大會多次討論“安樂死”均沒有通過,在《刑法》上維持故意殺人罪的裁定。所以,瓊瑤這個“安樂死”建議在國內(nèi)是禁止提倡的,實施“安樂死”造成他人死亡的,實施人會被依法判定為故意殺人罪,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,因此瓊瑤提出的安樂死并不受法律支持。
2、瓊瑤寫的不是正規(guī)的遺囑,不具備法律效力。
瓊瑤寫的充其量算是“預囑”,不是遺囑,遺囑在法律的定義是對老人去世后的財產(chǎn)進行安排和處置,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對其內(nèi)容、財產(chǎn)分配方案、格式、簽名、日期等有嚴格的規(guī)定,同時,中華遺囑庫建議對立遺囑人進行錄音、錄像、見證人在場等綜合性、全方位的法律防范,用來增加遺囑的法律效力,最終保障老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這樣的遺囑才具有合法性、有效性、公正性、安全性。很多民間遺囑寫法不符合法律規(guī)范,導致很多老人去世后,子女無法取得老人的遺產(chǎn)。
3、遺囑有指定繼承的功能。
按照法律程序把老人的財產(chǎn)、房產(chǎn)列出清單,指定留給“有愛的子女”繼承,回避“不孝的子女”,從中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。
4、遺囑也有其局限性,只限于對財產(chǎn)進行分配。
對于喪事如何安排,屬于“遺囑執(zhí)行”層面的事情,比如瓊瑤要求花葬,比如有人要求骨灰撒向大海、森林、田園等。
這些要求沒有法律約束力,要看家人和子女的想法,如果子女不同意,老人的心愿恐怕無法達成。
在維護老年人權(quán)益上,中華遺囑庫的主辦方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在2016年被評為5A級社會組織,并成為首部《慈善法》實施后認定的首批慈善組織之一。
中華遺囑庫為年滿60周歲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費的遺囑咨詢、起草、登記、保管服務。
在正規(guī)的、公正的機構(gòu)立遺囑,既保障了老年人的隱私,又保障了遺囑的真實、有效性。同時,在老人去世后,合法有效的遺囑能夠方便子女順利地去有關(guān)部門進行房產(chǎn)、財產(chǎn)的繼承和過戶。
一份遺囑,避免了家庭糾紛、爭吵,保障了個人財產(chǎn)合法權(quán)益,為社會的和諧、家庭的幸福創(chuàng)造有利的條件和環(huán)境。
中華遺囑庫還特別推出了“家風傳承卡”。老人除了遺囑之外,還可以在傳承卡上留給子女后代深情的叮囑,書寫家風、家訓,保持和諧、溫馨的家風。
像瓊瑤女士就可以在“家風傳承卡”上書寫情深意切的家風、家訓留給后代子孫。
今年開春以來,到中華遺囑庫立遺囑的老人越來越多,大部分老人是自己過來立遺囑,怕影響孩子的工作,怕給孩子添麻煩,自己的后事自己安排。
中華遺囑庫,秉承“解后顧之憂,傳和諧家風”的宗旨,從實際出發(fā),真正的幫助老人解決后顧之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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