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原載于《新京報》 記者:吳為
遺囑不只是為了防范糾紛,更能夠避免家庭財產(chǎn)損失。有再婚老人通過遺囑處置自己的財產(chǎn),防止家產(chǎn)旁落。
新京報快訊(記者 吳為)3月21日,中華遺囑庫發(fā)布《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》,對其保管的12萬余份遺囑進行數(shù)據(jù)分析。白皮書顯示,近年來,立遺囑的人呈現(xiàn)“年輕化”趨勢,6年間,立遺囑人的平均年齡從77.43歲下降至71.26歲。
《2019中華遺囑庫白皮書》分析了立遺囑人的家庭、財產(chǎn)、心理、行為等數(shù)據(jù)。白皮書數(shù)據(jù)顯示,2013年,立遺囑人平均年齡77.43歲,2014年平均年齡76.54歲,2015年平均年齡75.31歲,2016年平均年齡73.97歲,2017年平均年齡72.09歲,2018年平均年齡71.26歲。在無法立遺囑原因中,有65.29%的人因身體健康問題無法立遺囑。
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認為,隨著遺囑理念逐步深入人心,越來越多的人傾向于早日訂立遺囑,在人口老齡化速度日益加劇的情況下,越來越多的人邁入老年,這些新“入伍”的老年人往往觀念更加超前,傾向于早日立遺囑。
在127968份遺囑中,有60911份遺囑是獨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遺囑,占總遺囑數(shù)量47.6%。陳凱認為主要是由于觀念變化導致的結(jié)果。以前認為遺囑是為了防范子女爭奪財產(chǎn),只有多子女家庭才需要立遺囑。隨著社會發(fā)展,大家發(fā)現(xiàn)遺囑不只是為了防范糾紛,更能夠避免家庭財產(chǎn)損失。
白皮書顯示,有11.79 %的人立遺囑的原因是為了防止子女離婚導致家庭財產(chǎn)流失。陳凱表示,這些數(shù)據(jù)都表明人們的法律意識增強,保護自己家庭財產(chǎn)的需求更加明確。
從立遺囑人的婚姻狀況看,2017年全國立遺囑人中再婚比例為2.18%,2018年再婚比例上升為3.86%。其中北京地區(qū)再婚比例上升尤為明顯,從2017年的1.62%到2018年的3.48%,上漲一倍。天津、廣東、江蘇等地2018年再婚人群所占比例比2017年稍有上升。
根據(jù)《繼承法》規(guī)定,繼承開始后,按照法定繼承辦理;有遺囑的,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。“再婚老人要防止家產(chǎn)旁落,通過遺囑處置自己的財產(chǎn),防范這個風險!标悇P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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